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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與485可以同時申請   謠言終于變為現實

大家盼望已久的I-140與I-485同時申請終于變為現實。移民局在聯邦公報上公佈的這一規定于七月三十一日公佈當天生效。

根據該規定﹐只要移民簽証優先日排期到﹐各職業移民類可以作移民申請 (I-140)者﹐ 均可以同時或隨後遞出身份調整申請 (I-485)。目前﹐所有五類職業移民優先日排期全是“現時”﹐即符合同時申請的基本要求。

這項規定適用于:

  1. 勞工證已經批准﹐準備申請140﹐和已經向移民局遞出了140﹐等待批准者﹔

  2. 第一優先中的卓越才能申請﹐傑出研究人員/教授申請﹐和跨國公司經理申請﹔和

  3. 第二優先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。

可以預見﹐符合第一優先和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人士﹐將會受此規定的推動﹐積極籌備申請文件﹐早日遞交申請。 

這項規定的意義在于如下幾個方面﹕

  • 同時申請工卡和回美證﹕作為一般485身份調整的伴隨利益﹐外國人呈遞485申請的同時或之後可以申請工卡 (EAD)﹐ 獲得後﹐合法為任何僱主工作。外國人也可以申請回美證 (Advance Parole)﹐ 憑此證回美國﹐無需顧慮再次簽証。然而﹐在美國有非法停留歷史超過180天者﹐ 即使取得了回美證﹐在入境時﹐仍有可能被拒絕入境﹐受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限制。

  • 截斷非法停留期的計算﹕由于在140申請期間﹐外國人仍須保留有效的非移民身份﹐早日遞交485﹐便可早日終止非法停留期的繼續積累。

  • H-1B期滿者無需第七年延續申請﹕H-1B持有者的勞工證只要在第六年期滿前批准﹐及時遞出140和485申請﹐便可維持在美國的合法身份。

這項規定無疑對移民申請人在領取綠卡的途徑選擇上﹐加重調整身份的砝碼。911以前﹐ 由于到境外領取綠卡的速度遠遠快于在美國境內等待調整身份﹐許多人選擇回原居住國領取綠卡簽証。 911後的安全檢查已減慢了境外綠卡簽証的速度﹐相信這一新規定將促使更多人留在美國調整身份。

美國移民法錯綜複雜﹐對大多數人有益的條款不一定適合每一位移民申請人的利益。尋求有經驗的移民律師的幫助﹐ 根據個案事實﹐分析各種途經方法的利弊﹐確定正確的移民道路﹐對移民申請的成功至關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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